专业执行律师网

  • 黄林奎律师13912981105
  • 执行指南

    黄林奎

    联系律师

    • 律师姓名:黄林奎
    • 联系手机:13912981105
    • 电子邮箱:huanglinkui@grandall.com.cn
    • 执业证号:13201200310106717
    • 所属律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309号B座5、7-8层

    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来源:南京执行律师       作者: 黄林奎律师       点击: 84     

    很多当事人拿到胜诉判决后,以为可以随时申请执行,结果一拖再拖,错过了申请执行期限,导致判决书变成一纸空文。申请执行期限是执行程序中最容易被忽视的期限,一旦超过,被执行人提出异议的,法院将裁定不予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需要注意的是,二年的期限从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不是从判决生效之日起算。如果判决书判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款项,那么申请执行期限从第十一日开始计算二年。

    申请执行期限不是一成不变的,存在中止和中断的情形。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是指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断,是指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二年。

    实践中,最常见的中断事由是双方达成还款协议或者被执行人部分履行。如果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主动还了一部分钱,或者双方签订了还款计划,申请执行期限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二年。但需要注意,主张权利或者同意履行义务必须有书面证据,口头主张难以举证,一旦被执行人否认,可能面临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风险。建议每次催款都通过书面函件、短信、微信等可留存证据的方式进行,并保留送达凭证。

    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也就是说,超过期限申请执行,法院不会主动审查期限是否经过,但如果被执行人提出时效抗辩,法院审查后认为确实超过期限的,将裁定不予执行。被执行人未提出异议的,法院不得主动适用申请执行时效的规定。因此,即使超过了二年期限,仍然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只是存在被被执行人提出时效抗辩的风险。

     

     

    【黄林奎律师 |南京执行律师 南京强制执行律师】




    上一篇:什么是终结本次执行

    下一篇:申请执行要交执行费吗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律师

    黄林奎 黄林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