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应当表述为“请求对执行标的物停止执行”。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应当表述为“请求对执行标的物许可执行”。
(2)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同时提出确认其实体权利的诉讼请求的,应在执行异议之诉中一并作出判决。如果没有同时提出确权请求的,法院不会在判决主文中予以宣告。
(3)当事人诉讼请求不明确的,法院应当予以释明。如果当事人拒绝变更诉讼请求的,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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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应当表述为“请求对执行标的物停止执行”。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应当表述为“请求对执行标的物许可执行”。
(2)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同时提出确认其实体权利的诉讼请求的,应在执行异议之诉中一并作出判决。如果没有同时提出确权请求的,法院不会在判决主文中予以宣告。
(3)当事人诉讼请求不明确的,法院应当予以释明。如果当事人拒绝变更诉讼请求的,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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