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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无证房产如何执行?

          来源:南京执行律师网       作者: 黄林奎律师       点击: 471     

    答:被执行人对无证房产虽不享有所有权,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可通过执行措施限制其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从而敦促其履行法定义务。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采取以下几种执行措施:
    (一)执行无证房产产生的收益。
    (二)进行实地查封。
    (三)对于行政机关虽认定为违章建筑,但限期改正后能够转为合法建筑的,可以等该建筑合法化后再行拍卖。
    (四)转让无证房产的使用权。
    执行过程中既不要代替行政机关认定违章建筑,也不宜作出权属认定,可以称被执行的违章建筑为“无证房产”。




    (责任编辑:南京执行律师网 | 黄林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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