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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结本次执行后怎么恢复执行

          来源:南京执行律师       作者: 黄林奎律师       点击: 56     

    很多申请执行人收到法院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后,以为案件就彻底结束了,被执行人也不用还钱了。其实,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只是执行程序的暂时停止,不是案件的终结。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终本裁定中通常会告知申请执行人,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应当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原执行依据、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等材料。执行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经核实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恢复执行不需要重新立案,也不需要缴纳执行费用,由原执行法院继续执行。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越具体、越明确,法院恢复执行的速度越快,执行到位的可能性也越大。

    申请执行人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应当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找:一是关注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变化,如被执行人是否有新的收入来源、是否购置了新的财产;二是利用网络平台查询被执行人的工商登记信息、股权信息、房产信息、车辆信息等;三是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由律师持调查令向有关单位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四是关注被执行人的社交动态,从中发现财产线索。发现财产线索后应当及时向法院提供,避免被执行人再次转移财产。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如果法院在查控中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应当依职权恢复执行,不需要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申请执行人也可以随时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申请恢复执行。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五年后,如果申请执行人仍然没有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继续查控,但需要提供被执行人可能有财产的初步证据。

    恢复执行后,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也可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申请执行人在恢复执行后应当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及时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推动案件尽快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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